原文
爰盎陷晁錯,但云:“方今計,獨有 錯耳?!倍暗凼关┫嘁韵论雷?,遂至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。主父偃陷齊王于 ,武帝欲勿誅,公孫丞相爭之,遂族偃。郭解客 人,吏奏解無罪,公孫大夫議,遂族解。且偃、解兩人本不 ,因議者之言, 之足矣,何遽至族乎?漢之輕于用刑如此!譯文及注釋
爰盎陷害晁錯,只是說:“為今之計,只有 掉晃錯?!?而漢景帝指使丞相等官員彈劾他,竟至父母妻子兄弟姐妹不管老少都被 首示眾。主父偃陷害齊王至 ,漢武帝不想 他,公孫弘丞相堅持,就滅了主父偃一族。郭解的下屬 了人,官吏判郭無罪,公孫弘大夫判有罪,也滅了他的族。再說主父偃、郭解二人本可以不被 ,因有人主張要 , 了也就夠了,哪至于滅族呢?漢朝就這樣地于用刑。參考資料:
1、佚名.道客巴巴.http://www.doc88.com/p-15321034104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