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duó jué
注音ㄉㄨㄛˊ ㄐㄩㄝˊ
繁體奪爵
⒈ ?謂因罪而被削去爵位。
⒈ ?謂因罪而被削去爵位。
引《漢書(shū)·景帝紀(jì)》:“奪爵為士伍,免之。”
顏師古 注:“謂奪其爵,令為士伍,又免其官職,即今律所謂除名也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刑部·劉東山》:“東山 坐論如法,枷示而 , 鶴齡 奪爵貶 南京。”
《清史稿·后妃傳·敏惠恭和元妃》:“郡王 阿達(dá)禮 、輔國(guó)公 扎哈納 當(dāng)妃喪作樂(lè),皆坐奪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