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亦作“舉駁”。
⒉ ?提出理由,予以駁回。
⒈ ?亦作“舉駮”。提出理由,予以駁回。
引《宋史·仁宗紀一》:“詔大辟疑者奏讞,有司毋輒舉駁。”《宋史·職官志一》:“元豐 七年有旨,舉駮事,依中書舍人封還詞頭例。”
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
導航: 古籍 詩人 名句 詩文 字典 詞典 成語 英文單詞 作文
Copyright ? 2022-2024 新字典 |